申辦資格與獎助規定

為增進學生對品格法治教育之核心價值「真、善、美」及其行為準則
具有思辨與反省,進而達到認同、欣賞與實踐之能力,以形塑優質之校園文化,培養術德兼備之有品藝術人
並建立道德實踐與公民意識,養成知善、行善的態度


申請資格

需為本校具有學籍之本國籍在校生(不含休學、在職生),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:
(一) 具學雜費減免資格者:
A. 低收入戶學生
B. 中低收入戶學生
C. 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
D.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孫子女。
(二) 具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者。
(三) 原住民學生。
(四) 家庭突遭變故經學校審核通過者。
(五) 懷孕學生、扶養未滿3歲子女之學生。 

申請辦法

於學期間參與校內外品格法治教育講座課程達規定場數,並檢附學習成果紀錄表(含綜合心得800字及學習收獲與檢討100字以上)及相關申請表件,經學務處主管會議審核通過後予以核發學習獎助金。

※參加講座之類別是否符合品格法治教育,須由學務處主管會議審核認定。

 

獎助金額

參與教育講座達4場次(須含品格教育類2場及法治教育類2場),經審核通過後,每位申請人得核發獎助金新台幣6,000元,每參加超過1場次可再核發新台幣1,500元,此項獎助核發總金額每位申請人至多以新台幣9,000元為限,每學期提供10個獎助金名額至額度用盡為止。

※如相同參與場次活動重複申請其他輔導機制獎助金,經發現後將取消申請資格。 

申辦期程

第一階段申請:2022年6月17日(星期五)下午17時為收件截止,提供5個獎助金名額,如超額收件,擇優辦理核發;如缺額收件,則將多餘名額納入第二階段辦理。

第二階段申請:2022年11月25日(星期五)下午17時為收件截止,提供5個獎助金名額,如超額收件,擇優辦理核發。

送件方式

於上述各階段規定時間內,將相關申請文件以釘書機裝訂穩妥後,送至行政大樓一樓軍訓與生活輔導組 - 林恩宇收。



國立臺灣藝術大學學生事務處軍訓與生活輔導組
Powered by Webnode
Create your website for free! This website was made with Webnode. Create your own for free today! Get started